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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多次召开座谈会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作者:xiehe 点击数:661 更新时间:2017-05-11
本网讯(边泽 报道)围绕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和迎接即将召开的全国、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积极配合上海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开展调研,最近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三次调研活动,分别召开了民办中小学校长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老领导座谈会,广泛听取贯彻落实民促法,尤其是民办中小学贯彻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会长胡卫出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老领导座谈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国顺主持了三次调研活动。
5月3日上午,上海市中小学民办教育协会在市教科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老领导对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民促法中有关分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中小学协会会长胡卫,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上海市中小学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国顺出席会议。市教委老领导夏秀蓉、瞿钧、尹后庆,区县教育局老领导王世虎、封尊琪、张犹策、管梅英等参加座谈,他们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联系上海的民办教育,老同志们认为,要历史地看待和分析上海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同时,政府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正确对待和分析群众的反映和媒体的报道。有的同志提出,新政策应包括是否能促进民办教育做大、做强、做优;是否能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是否能让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是否有利于整个国民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政府年度教育经费增量,要统筹考虑公办和民办教育发展需要。当然,民办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更多地凸现教育的社会公益性本质,稳定地特色发展。
4月25日和26日,协会邀请 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朱蕾,上海市民办兰生复旦中学校长周萍、上海市民办新黄浦实验学校校长王洪伟等10所民办中小学校长,26号,协会邀请上海市民办杨波中学校长乐霆、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民办外国语小学校长王石兰等8所民办中小学校长分别在市教科院召开座谈会,讨论中大家对民办中小学的划分提出了目前存在着的三类情况:第一类是纯有投资人投资的民办学校,这是要通过分类确定下来的;第二类是12年一贯制有国际课程的民办学校;第三类是通常的民办学校。根据这三类学校如何划分,大家发表了各自意见。大家认为,即将召开的民办教育工作会议肯定会对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从总体上讲,上海市政府和市教委是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大家认为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民办学校是供社会选择的一个类型,这种选择是吸引高端人才到上海,解决他们孩子就读的问题,可以推动上海人才市场更好的发展。大家提出,民促法规定民办学校有办学自主权、课程设置权等,这些权力都需要认真落实。
胡卫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老领导调研座谈会上指出,召开座谈会是因为国家和上海都将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是为政府在贯彻民促法,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中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民办教育会议要解决什么问题这是关键,我们要依据国际和国内的两大背景来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当前要做好大会前的调查研究,这是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重要依据的重要一环,大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会后认真梳理后,提供给有关部门。他代表协会对分别参加调研座谈会的民办中小学校长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老领导表示感谢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