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中小学:
本活动纳入上海市民办教育基金会“萌芽奖研究课题”系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与范围
1、本市范围内民办中小学(包括随迁子女民办学校)、民办中小学青年教师个人和教师团队(年龄在45岁以下,团队不超过3人),经学校同意均可申报,通过专家评审而立项。鉴于全市总名额的限制,每校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
2、鼓励跨校研究项目的申报。即研究共同问题的学校可自行或由区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及协会专家推荐,组成跨校研究小组进行项目申报。每区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3、申报课题内容主要为四大类:
1)以落实核心素养培育为宗旨的基础型学科教学研究课题,重在“基于标准”的国家课程校本优化与推动学生学习方式改变的课堂教学改革。
2)以培养创新素养与合作精神为指向的校本拓展型、探究型课程开发研究课题,以及以“项目学习”“主题学习”为基本载体的跨学科综合型课程开发研究课题。
3)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健康人格的德育研究课题,以及班主任,团、队工作,心理教育等方面的课题。
4)具有一定辐射功能的校本特色项目开发与实施的研究课题。
二、 申报与评审办法
1、申报者由学校(本校项目)或区教育相关部门(跨校项目)推荐报名申请。
2、申报者需填写申报表格,并附课题研究方案。
3、申请课题研究时长一般不超过二年(研究范围较大的内容建议适当分解申报)。研究课题必须针对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以教育综合改革的思想指导研究;以提高教学效能、提升思维品质、有利学生健康成长为价值取向;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实践性研究(不接受文献性研究和政策性研究),并要求有一定教学资源积累的基础。
4、协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课题方案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正式立项。
5、获得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应带领课题组认真研究,协会将在市民办教育基金会支持下,为立项课题提供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课题开题后下拨一半经费,课题结题后再下拨另一半经费)。
三、 考核与持续推进
1、立项课题应在指定时间参加开题论证活动,并积极开展研究活动,认真积累研究资料。
2、立项课题应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协会组织的中期检查活动。
3、立项课题应抓紧研究,按时结题,并由协会组织专家组验收。
4、对优秀的课题成果,协会将积极推荐参加基金会评奖。
5、协会将课题的开题报告、中期汇报、结题报告等资料归档后,统一交基金会存档
四、 申报与评审时间节点:
1、2018年5月底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自主报名。纸质稿一式三份(学校敲章), 电子稿发入协会邮箱。
2、2018年7月经专家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五、申报活动联系人:王琦玲
协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虹泉路999号)201103。
联系电话34310090-3013;34311975。 传真:34311975。
电子邮箱:13795218983@163.com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
2018年5月24日
项目编号 |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萌芽计划”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申请 者: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
2、如有以下材料,请申请人随表提供一份:
(1)本人单独或合作已完成的研究课题、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期刊或杂志封面、目录。
3、申请书报送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印制、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申请书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审核后,分别报送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5、此表经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盖章后,申请人所在学校、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或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各留一份存档。
“萌芽计划”项目申请书
研 | 项目名称 | | ||||||
起止年月 | 年 月 至 年 月 | |||||||
申请金额 | 万元 | |||||||
申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 技术职称 | | 学历学位 | |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职称 | 分工 | 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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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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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研究内容及意义;2、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3、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之处及项目推进计划。限2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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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期研究成果(预期的研究成果及提供成果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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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课题研究的基础和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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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的研究课题与成果;完成本课题研究的保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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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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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者所在单位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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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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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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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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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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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核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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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或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意见 |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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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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