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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市民办中小学开展优质校本课程评选通知

作者:xiehe 点击数:759 更新时间:2017-06-26

   本市民办中小学在20多年的教育改革发展中,围绕推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学生选择性学习,积极开发具有学校发展特色的校本课程中,已经涌现并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优质校本课程。为了鼓励更多的民办中小学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关注课程建设,凸现品牌效应,形成核心竞争力,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将于2017年开展民办中小学优质校本课程评选工作。现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鼓励并引导各民办学校积极开展学校课程建设,提高学校课程领导力;2、进一步打造骨干教师队伍,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发展;3、更好地满足学生选择性学习、个性化发展的特点,推动民办学校特色发展;4、搭建民办中小学优质校本课程建设经验交流平台,持续提升民办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品质。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由本校自行组织开发,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均可以申请参加评选。

评选胜出的课程开发者(个人或团队)学将作为奖励对象。

三、评选标准

1、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基础教育课程的相关政策规定,体现新课程理念。

2、体现学校培养目标、符合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与需求、凸显学校办学特色。

3、具有原创性、独特性、可操作性,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有明显效果,且能符合学生选择性学习、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4、在本校有两轮(含)以上的实际教学实践。

四、评选材料要求

1、第一轮评选应提交:课程概况(1500字)、课程内容框架(可以附相关课程资料)、10分钟课程实施视频(需体现学生学习情况);

2、第一轮评选通过者将参加第二轮评选,第二轮评选应提交:关于课程开发的过程、经验、成效及特点的详细说明文本,3000字左右。

3、评选结果公布后,将选择部分优秀课程提供展板展示,进行现场交流。

五、评选时段与方法

第一阶段:学校自主评审与申报

20179 15日前,各民办中小学动员并发动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教师参与校内优质校本课程申报。

20179 30 日前,各民办中小学组织并完成校内优质课程评选,并上报参加市级评选的课程数量与名称

20171030日前,各民办中小学将经过校内遴选的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资料上交到上海市民办中小学优质校本课程评选组委会,参与第二阶段的评审。(参加第二阶段评选的校本课程数量,原则上单一学段(即小学、初中、高中)每校不多于2门;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多于3门;十二年及十五年一贯制学校不多于5门。)

第二阶段:市民办中小学各专委会评审

201711 15 日前由本市民办中小学协会组织小学、初中和高中专委会对进入第二阶段评选的校本课程资料进行评审,并遴选出进入第三阶段评选的校本课程。

第三阶段: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专家组评选

2017 11--30月期间,对所有小学、初中和高中专委会通过评选的校本课程,由市民办中小学协会邀请市教委教研室、市教科院、华师大、上师大等单位的课程和学科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本市校本课程专家评选组,采取答辩、说课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评选工作。

第四阶段:现场交流展示与表彰

201712月本市民办中小学协会举办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与开发论坛,将评选出的优质校本课程进行展示并组织表彰奖励,分享民办中小学优质校本课程开发建设的成果与经验。

六、组织领导工作

市民办中小学协会组成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请将申报表和课程实施视频(统一制作成AVIMP4WMV格式文件,确保摄录质量)、课程案例及课程研究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协会办公室(地址:虹泉路999号,310室,联系人:王琦玲  电话34311975)。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  2017.6.25

 

 

点击下载上海市民办中小学优质校本课程申报表:http://www.shmbjy.org/infomng/PZLUPLOAD/WZFBW1001/docx/XZLADMIN1706261432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