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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教师“萌芽杯”课题管理指南

作者:xiehe 点击数:749 更新时间:2015-04-23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教师“萌芽杯”课题系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委托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管理的一项内涵发展活动,旨在促进民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学校和教师们敢于反思、敢于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现就课题管理明确以下内容:
一、根据活动的总体规则,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的全过程为一学年,即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结束前(8月底)应完成课题报告与结题程序。结题报告表格式附后,结题时所在学校应填写“学校认定意见”。完成结题的教师可继续申请新的课题立项。
二、考虑到中小学教师课题的实践周期,部分课题可以适当延长研究时间,但一般不能超过2年,超过将被视作“不能完成”。
三、研究时长超过一年的课题,在立项学年的第二学期结束前(6月底)也应提交“中期报告”,汇报一学年来课题的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成效与成果。
四、尚未完成前立项课题和“不能完成”课题的教师不能申请新的课题立项。完成结题的课题成果可参加上海市民办教育课题成果奖评奖。
五、经批准立项的“萌芽杯“课题经费,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拨付至项目承担学校。立项当年下拨6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40%。
六、结题报告表应于6月30日前送到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文本2份,并附电子稿)。地址:虹泉路999号,邮编201103;联系电话: 34311975,传真:34311975。协会联系人:王琦玲13795218983 邮箱:nini2011630@163.com
 
(附结题报告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