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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萌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xiehe 点击数:1289 更新时间:2014-08-26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内涵建设,促进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积极反思、勇于创新的意识和科研能力,特设立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萌芽计划”,鼓励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萌芽计划”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支持与资助,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和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具体实施。
为做好2014年“萌芽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徳高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在现民办学校(幼儿园)任职3年以上;
3、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或保教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与发展潜能。
二、申报方式
1、“萌芽计划”项目,鼓励教师个人(或教师研究团队)名义申报。申报者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课程建设、课堂教学、队伍建设、评价改革、保教工作等领域,以问题为导向,从实践出发,选择切口小的课题,开展行动研究,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
2、“萌芽计划”项目实行按教师自主申报、学校推荐(每校至多1项)的办法,经评审确立,其中幼儿园评选课题30项左右,中小学评选课题70项左右。
3、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学校、幼儿园分别向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和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推荐报送。
4、所在学校、幼儿园应按照“事前公告、自主申报、公开遴选、事后公示”的方式择优推荐;同时,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在课题研究条件上给予保障与支持。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请人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中小学申请者交到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幼儿园申请者交到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同时,分别将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13795218983@163.com(中小学)、shtyxh@age06.com(幼儿园),逾期不予受理;
2、10月初,组织专家评审、10月下旬公布入选名单;同时下发60%课题经费到申请人所在学校、幼儿园;
3、2015年6月,组织项目中期汇报和检查;符合项目推进要求的,下发课题经费40%到申请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对不符合项目推进要求的,进行整改,并依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继续资助。
4、2015年10月前,课题结题,个别课题需要延长,须提出申请;
5、2015年底,组织评选,对获得优秀成果奖的予以奖励和表彰。
四、项目执行要求: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确因身体等困难无法继续实施,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提交总结报告一份,并在审计后退回剩余的项目研究经费,经所在学校、幼儿园签署明确意见后,中小学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幼儿园报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经审核同意后撤销,同时停止后续经费资助。对缺乏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通报并在审计后结余经费按原拨付渠道退回。
 
联系人:
1、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胡 宾,电话:54061489、13764637607,邮箱:shngedf@126.com
地 址:茶陵北路21号1号楼303室,邮编:200032
2、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王绮玲,电话:34311975、13795218983,
邮箱:13795218983@163.com
地 址:虹泉路999号310室,邮编:201103
3、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喻国英,联系电话:62671784、13611800028,
邮箱:shtyxh@age06.com
地 址:石门二路199弄1号404室,邮编:200041
附件1:《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萌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萌芽计划”项目申请书》
注:附件请至相关网站查阅并下载
市民办教育基金会网址:www.shngedf.edu.sh.cn
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网址:www.shzxmbedu.cn
学期教育专业委员会网址:www.age06.com/shtyxh/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