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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会议近日举行

作者:xiehe 点击数:824 更新时间:2014-03-19

    3月5日,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会上,市教委基教处正处级调研员朱蕾对2014年民办学校工作的政策及实施过程作了详细的解读。她着重指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要为整个社会创造良好的公平、和谐环境而服务,民办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更要塑造自身良好的形象。
 
    朱蕾在讲话中强调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里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同时,在今年的招生简章中要突出“三个不”: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同时她还强调指出各类民办学校要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面谈程序和方法。
 
    朱蕾在讲话中还介绍了2014年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的改革重点是实行“两个限定”、 “两个公开”的办法。即:1、民办小学限定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寄宿学生,跨区县招生人数由学校与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定后公示。2、每个适龄儿童限定填报2所学校。同时她强调2014年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必须做好“两个公开”工作,即1、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常务副会长王世虎主持,市教委基教处龚柳出席会议,会上民办逸夫小学李川校长、福山正达外国语小学孙学文校长和培佳双语学校张平校长就近年来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向与会者作了交流发言。本市81家民办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相关链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