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我心目中好老师”竞赛获奖公示名单详情点击

关于举办第四届上海市民办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的通知

作者:xiehe 点击数:2083 更新时间:2011-08-30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沪教奖基〔2011〕第008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上海市民办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的
通        知
 
为推动上海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将联合举办第四届上海市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大奖赛的目的
教学大奖赛,是为从事民办教育事业的青年教师创设向社会展示教育才华而特设的舞台。通过大奖赛的进行,聚焦课堂,激励青年教师不断进取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搭建平台,促进民办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课改,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1. 在本市民办中小学任教的青年教师,要求有一年以上民办教育经历,年龄4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前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在本次参赛之列。
 
三、参赛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分小学、中学(含初中、高中)二个学段进行。
 
四、参赛名额
1.单学段学校每校可报不同学科最多(合计)2名教师。
2.九年一贯制、完中每校可报两个学段不同学科最多(合计)3名教师(每个学段不能超过2名)。
3.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每校可报不同学科最多(合计)4名教师(学生数超过2500名的可增加1个名额)。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10月10日。
2.报名请交报名表、课堂实录(统一制作成AVI格式的文件,请确保摄录质量)和教案(一式四份)。参赛课堂实录光盘不得剪辑,光盘外包装请注明学校、年级、教师、学科、课题。材料交到协会办公室(地址:虹泉路999号,民办教育研究所310室,电话34311975)。
 
六、赛事组织
1.协会组成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资深名教师和市、区教研员组成,每组3—5人。
2初赛:分学科根据录像进行评课,在10月30日前完成。
3.复赛:由学科组评委指定参赛内容,参赛教师到指定学校借班上课,并实地说课,在12月10日前完成。
 
七、奖励
1.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二等奖颁发证书及奖金,三等奖颁发证书。大赛安排表彰会。
2. 一、二等奖获奖教师教案将刊印专辑。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