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我心目中好老师”竞赛获奖公示名单详情点击

关于开展论文评选的通知

作者:xiehe 点击数:2850 更新时间:2010-09-14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中小学[2010] 13号关于开展论文评选的通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教育有了很大发展, 经过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努力涌现出许多办学质量高,有鲜明特色,受到社会好评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学中小学取得的成绩是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在办学过程中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创新,认真研究民办中小学管理和教学特点,总结办学经验的结果,为了推广民办中小学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加强民办中小学的教育科研工作,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组织民办中小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奖在今年11月举行的首届中国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表彰,欢迎广大民办中小学校长、教师及民办中小学其他教育工作着踊跃投稿参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民办中小学校长、 教师及民办中小学其他教育工作者

三、论文内容
有关民办中小学管理;办学特色;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课程改革;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等。
四、论文要求
1. 论文观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基本道德准则。
2. 论文应结合民办中小学办学实践,理论联系实际。
3. 主题明确,文字通顺、论述清楚,有关案例和数据应实事求是。
4. 论文形式可为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不包括视频作品),不超过3000字。
5. 论文应为申报者本人近两年的作品,并且未曾在公开评选活动中获奖。不得抄袭、剽窃。
五、论文评选
参评论文将由中小学专业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将在专委会网站上刊登获奖名单,并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优秀获奖论文。
六、论文格式
1. 论文一律为宋体字、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word文件格式排版。
2. 引用或摘抄他人著作需做出标志、注明出处。有参考文献的需在论文后注明。
七、日期及报送办法
1. 论文报送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截止。
2. 报送形式:为方便参评,参评论文一律向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提供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自留备份,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档 。
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邮箱:   
mbxedu@126.com
3. 论文可由学校集体报送,也可个人报送;每人参评论文不得超过两篇。
4. 来稿请注明:所属省、市、区县、学校名称,本人姓名、在校职务、具体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七、收费办法
参评费用:100元(包括获奖证书、专家评审费等)
户名:北京启明兴研教育科技服务中心
开户行: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帐号:0109 0373 1001 2010 8034 851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201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