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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现状、挑战及战略举措

作者:Administrator 点击数:2372 更新时间:2010-07-15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 王奇
 
  最近,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了长三角的区域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前不久江浙沪三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已经签署了《关于建立长三角教育联动机制协议书》,开始了加强协作、共谋发展的时期。
  在这样的形势下,江苏省工商联民办教育协会、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协会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共同努力推进“长三角民办教育联动发展”,举办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教育高峰论坛,共商三地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创新”问题,反映了三地民办教育工作者共同的呼声,有助于提高长三角地区民办教育的整体水平,增强民办教育对长三角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借此机会,我向各位简要介绍一下上海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及举措。
  一、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就
  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的民办教育在国家特定的历史阶段,以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懈的创新精神艰难曲折的发展,为上海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目前,上海地区有民办普通高校21所,中小学130所,幼儿园320所。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本专科在校学生9.52万,占全市的18.6%;民办小学3.4万人,占6.1%;民办初中6.3万人,占14.7%;民办高中1.9万人,占10.8%;民办幼儿园7.4万人,占全市的20.9%;此外,上海还有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150余所,共有在校生11.7万人。另外,每年还有1千多万人次在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接受培训教育。可以说,民办教育在补充社会急需的教育资源、缓解政府公共财政压力的同时,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公众对教育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推动了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增强了上海教育的活力,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市、区(县)两级政府实施了多项鼓励扶持政策,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大政策主要有两项,第一项政策是,建立了公共财政投入扶持制度。2005年以来,市级财政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投入累计接近7个亿。2009年,市一级财政当年共拨付民办高校各专项扶持资金达到9400多万元,民办中小学扶持资金达到了3000万。
  第二项政策是,形成了民办学校教师、学生同等权利保障制度。近年来,公共财政用于学生的各项资费资助和相关政策,都力争做到民办和公办学校的一视同仁。民办学校教师在职务职称聘任、奖励表彰、科研资助、培训培养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自2005年起,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民办高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目前参加的民办高校已经达到了13所,为上海高等教育的入学考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在加强对民办教育发展扶持的基础上,民办教育管理不断得到完善。2009年6月,上海市教委正式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制定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承担民办教育管理的各项职责。另外,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协会、民办中小学协会、工商联民办教育协会等民办教育行业机构,也搭建起了民办学校之间沟通交流互相促进的平台,对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上海民办教育现阶段的特征、矛盾与共识
  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就、成绩巨大,但是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和困难也显而易见。上海民办教育现阶段的特征和主要矛盾是:
第一,民办教育发展时间短,水平质量参差不齐,在教育系统的分层中,民办教育整体处于低位,使其在融资、师资、生源、就业等方面面临巨大困难,并由此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第二,投资者趋利、营利的特征也比较明显,教育的非营利性、公益性要求难以在整体上体现。第三,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管理中大力支持与规范管理双向不足,政策设计、制度安排还没有条件做到多方衔接,难以做到科学、严谨和有效。第四,国家的政策导向中,还不能完美地兼顾解决眼前问题和体现长远目标,政策的一时之计与长远之策存在矛盾。
上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决策咨询专家以及民办教育的投资者、实践者,这么多年来,对上海民办教育的总结、研讨,形成了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如下共识:
  鼓励民办教育是国家需要建立起多元体制的教育格局,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教育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历史性长期需要。在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前提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根本区别仅仅是投资主体的不同,不是民办教育自己要生存发展,而是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民办教育的生存与发展;不是民办教育发展需要自己去寻找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而是国家政府必须像保护公办教育一样,用法律保护好民办教育,用政策鼓励民办教育健康成长,我们不是要取缔有人从投资教育中获得利润,而是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使国家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教育的最大利益主体的顺序是国家、社会、受教育者和投资办学者,在教育领域任何利益获得都必须以此为前提。
  实践证明,我们的公办学校、我们的公办教育并不天然是教育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民办教育也不只是低层次的教育。公办教育问题主要是成熟期的毛病,民办教育的问题主要是生长期的毛病。以公办学校成熟期的优势来贬低民办学校生长期的毛病不是实事求是,以民办学校生长期的特点来指责公办学校成熟期的不足也不是实事求是,多元教育格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并不是没有矛盾和冲突,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定不是对立的两个方面,也不可能形成两个对抗的阵营,人为的对抗只能各自增加发展成本,合作才能共嬴,才更有效。
  三、新形势下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的战略举措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财政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公共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基本缓解,各级各类教育逐步步入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阶段。因此,上海民办教育的发展面临新的问题、面对新的挑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今年3月份召开上海市第二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再次重申了民办教育在上海整体教育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沈晓明副市长说,“上海需要什么样的民办教育,需要体现公益性的民办教育,需要体现高教育质量的民办教育,需要充满活力的民办教育。”在第二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决定,今后一个时期,上海将采取以下九大举措,加大对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扶持力度。
  1.继续加大财政对民办教育支持力度。在原有基础上,2010年市级财政扶持资金大幅增扩,主要用于促进民办高校的内涵发展。同时,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方面给予补助,并鼓励各区县设立促进民办中小学发展的专项资金。
  2.继续探索在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市教委印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的通知》,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缴纳年金并纳入办学成本核算,缩小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待遇的差距,并将此项政策纳入政府投入扶持资金的先决条件之一,
  3.探索建立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合作机制。上海已有多所民办高校和公办学校建立了一一对应的合作关系,使公办高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发展、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与民办高校形成合作关系。
  4.以民办示范院校建设来推动面上的工作。市教委联合行业协会,遴选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高中和民办高校,作为示范学校,进行重点扶持;在民办初中和小学中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5.积极支持民办学校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将民办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市区两级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的支持范围。
  6.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的体制机制的优势,在招生、收费、课程设置、专业建设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更多的自主权。
  7.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在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十二五”期间,将正式启动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同时,建立上海市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协调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规范财产、财务管理制度。
  9.依法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教委将加强与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营造社会监督、学校自律、政府依法管理的和谐氛围。
  民办教育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我们正是因为献身于这项伟大的事业才在今天汇聚在一起,我们在座的各位,或者是领导者,或者是管理者,或者是实践者,我们不仅仅是一所学校的校长,一个团队的领袖,一个机构的管理者,一个部门的领导者,我们更是一种力量的代表,一种价值的守护者,民办教育的意义需要我们去宣传,民办教育的地位需要我们去争取、去提高,民办教育的政策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完善,民办教育的价值需要我们去弘扬、去坚守,在我们民族振兴、国家崛起的历史进程中,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都有一个梦,希望教育成为民生的基石,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象征,成为国家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品牌。作为民办教育工作者,作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者,我们期望民办教育能成为中国教育多元格局中的重要元素,成为中国教育的精彩华章!
(本文系作者在2010年6月27日“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教育高峰论坛”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