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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所有孩子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我国大力推进教育公平综述

作者:杨老师 点击数:6817 更新时间:2010-07-14

转载:中国教育部网站  2010-07-12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促进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是全国亿万孩子的共同心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党和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

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益……近年来,在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速的同时,教育公平迈出了重要步伐。

(记者 张晨)

 

  让所有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国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科学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这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

 

15岁的马强是个苦孩子,父母、爷爷有病,一家五口的生计,全靠奶奶卖水果维持。小学一毕业,他就辍学打工去了。一个偶然的机会,马强走进了内蒙古包头市四十六中的校门。没想到学校爽快地接收了他,杂费、课本费都不用交,连住宿和生活费都免了,贫困生每年还有300元的生活补贴。

 

马强的幸福源自一项惠及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孩子上学的负担明显减轻。“新的学期到学校,两免一补真热闹。爸爸妈妈开怀笑,同学乐得呱呱叫”的新童谣,广为传颂。

 

2008年9月1日,全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1.6亿名学生上学不再交费了,这意味着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免费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历史性跨越,标志着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有教无类”的教育理想正在逐步变成现实。

 

  “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上好学”的难题正在破解。

 

 

当前,义务教育还存在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较大、择校热等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以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到新水平。

 

为此,国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教育公平:新增教育经费、重大工程项目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科学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这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

 

——对于新疆阿勒泰草原哈萨克族女孩贾娜儿来说,新建的寄宿制学校是她“第二个温暖的家”。她说:“有了新学校,上学的困难再也没有了,即使放假了,大家也愿呆在学校多读点书。”

 

2004年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使农村孩子告别了“早晨上学数星星,晚上放学看月亮”的日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从“硬件”上改变了农村教育落后的面貌。

 

为了这项工程,截至2007年,中央共投入100亿元,共建成7651所寄宿学校,覆盖中西部地区953个县,使中西部农村地区校舍总面积新增1381万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从2003年的3.92平方米增加至2006年的4.66平方米。

 

——对于陕西省太白县王家楞小学六年级学生吴宗云来说,走进计算机教室,就走出了高山峻岭,可以与世界亲密接触。

 

“一支粉笔一本书,一块黑板一张嘴”,是这所藏在秦岭深处的山村小学几十年不变的课堂场景。从2003年开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启动实施,互联网使山里孩子的目光通过数字课堂延伸到了世界各地,也深刻改变了学校的教学方式。

 

“农远工程”目前已覆盖农村36万所中小学,使优质教育资源更多地进入农村学校课堂,缩小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差距。

 

——对于云南峨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大龙潭中学教师周珊来说,2006年从云南农业大学外语系毕业后,她放弃了留在昆明工作的机会,成为云南省首批特岗教师,也是大龙潭乡第一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教师。

 

为了加强农村师资力量,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特岗教师给偏僻的农村学校带来了一场“春天的及时雨”。2006年到2008年,全国共招聘特岗教师5.9万多人,覆盖490多个县,6400多所学校,有力地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促进了农村学校面貌的变化。

 

——对于在广东东莞“内地新疆高中班”上学的新疆伊犁姑娘加义娜古丽来说,东莞是她的“第二家乡”。

 

从1985年开始,中央决定在内地部分发达省市举办“内地西藏班”;2000年举办了“内地新疆高中班”;从2006年起又实施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包括初中、高中、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在内的内地民族班办学格局。内地民族班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民族地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东部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计划”……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让所有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城乡还有一些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建立健全了新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

 

来自宁夏西海固地区的山东大学外语学院2007级学生赵阿琼,家境困难,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后,她向学校申请获得了一个勤工助学的岗位,“每小时10元工资,我还申请了5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不成问题。”

 

初入校门时曾因家境贫寒带来的隐隐不安,如今在赵阿琼阳光般灿烂的脸上,已经找不到丝毫痕迹。“感谢资助政策,给了我自信,给了我腾飞的翅膀!”赵阿琼说。

 

从1999年至2008年年底,10年来,全国共有436.1万名大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圆了自己的大学梦,累计贷款金额达337.1亿元。

 

“目前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制度安排,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说。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必然要求。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城乡还有一些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这些孩子的上学问题一直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

 

为了使所有学龄儿童少年都能完成义务教育,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经费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杂费和书本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国家继续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状况……让所有适龄儿童不会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为了使所有高中阶段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或学到一技之长,2007年,国家实行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对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连续两年的资助,三年级学生可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获得一定报酬。中等职业教育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辅之以学生顶岗实习、半工半读,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的资助体系。近1200万名在校生受益,总资助面达在校生的90%。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彩票公益金专款,资助了30万名中西部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山东、上海、广西等省份已出台政策,保障贫困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下一步,国家将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为了使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圆自己的读书梦,2007年秋季,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实施了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不仅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还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资助方式。为此,每年各级财政预算经费和学校安排助学经费达到500多亿元。

 

“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因为它不仅改变了我的命运,也改变了千千万万贫困大学生的命运。”中央民族大学2006级学生张海荣说,“我们是一群受助的学生,现在我们在受助中学会自立自强,将来我们会怀着感恩之心,用实际行动回报祖国。” 

 

  让教育公平的阳光温暖所有困难群体

长期以来,我国重点关注和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老少边穷地区女童和残疾儿童都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这是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两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让外表恬静可爱的12岁羌族女孩袁祥茹失去了双腿。与袁祥茹一样因灾致残的学龄段孩子,在四川省内6个极重灾区市、州共有317人。为了给伤残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2009年9月,一所特殊的学校在都江堰市幸福镇拔地而起。

 

去年秋季开学时,袁祥茹和来自灾区的113名肢残学生踏进了友爱学校的校园。这些孩子很快就发现,12部电梯合理分配在2层高的教学楼和宿舍里,专用坡道、无障碍设施分布全校。他们不用人搀扶,坐着轮椅、拄着拐杖就能毫不费力地走遍校园每一个角落……

 

如今,袁祥茹已在学校里结识了很多新朋友,也渐渐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对她而言,友爱学校将是实现自己人生理想的扬帆之地。

 

残疾学生就业是每个残疾家庭的大事,南京溧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创立了“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基地”,对没有就读普通聋人高中的轻、中度智障学生和部分听障学生,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再延长三年,实施十二年教育,重点加强种植和养殖技能培训。培训之后,未能在社会就业的残疾学生都可以在该“基地”工作。

 

不放弃每个孩子,促进残疾孩子全面发展,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这是特殊教育的根本目标。

 

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学生的职业培养和就业能力培养……随着国家一系列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的政策、措施出台,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迅速。

 

2009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72所,在校学生42.8万人,其中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占总数的65%左右。此外,国家还建设了一批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和专业,形成了4.75万人的教职工队伍,并进行了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

 

“让每一个青少年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长期以来,我国重点关注和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老少边穷地区女童和残疾儿童都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这是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速的时期,每年进城务工就业的流动人口超过1亿。2009年5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海淀区巨山小学视察时指出,一定要千方百计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使这些孩子能够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 

 

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各地积极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了流入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了教育经费保障措施。2009年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0亿元,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和补助。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管理,各地初步建立起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网络。

 

截至2009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小学初中就学人数达到997.1万人,在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分别占77%和80%。对在当地就学的2200多万名留守儿童,各级政府也给予高度关注,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

 

为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中央作出了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决策。

 

这个描绘中国教育未来10年改革发展路线图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理念贯穿始终。这清楚地表明了党和政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态度和决心,让人们进一步看到了实现教育公平的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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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把农村教育放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

  2004年,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正式启动。2007年,我国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如期实现。

  200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和重大调整。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一年,西部农村地区首先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00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

  2008年秋季开学,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009年秋季学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0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 傅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