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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经费 民办教育应分得一杯羹

作者:杨老师 点击数:1653 更新时间:2012-04-28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教育经费要突出保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提高使用效益。”这在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上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此外,《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各级各类教育领域。”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了政府对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心,对长期从事民办教育的工作者来言,无疑带来了振奋和鼓舞。
    针对温总理在报告中提出的要保证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编制预算这一内容,许多委员和代表纷纷就如何用好这笔钱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民进吉林省副主委秦和委员提出了要“建立和落实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制度,设立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的建议,这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看来,国家在保证公办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理应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分一杯羹。”
    首先,从民办教育的地位来看,其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尽管国家已承认其与公办教育享有同等的地位,但由于并没有将其纳入政府财政的支持体系,严重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其次,从教育的公平性来看,民办教育院校的学生同样是中国的公民,民办院校对他们的教育同样是在为社会培养劳动者,对众多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院校而言,按照学生人头给予相应财政补助的要求并不过分。再次,从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众多民办教育院校面临政策束缚、资金短缺、舆论歧视等困难,如果国家不能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其势必面临着降低办学标准、关门倒闭或是变相增加收费,加重家长负担等几种后果,这必将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带来损失。最后,从国外民办教育发展的经验来看,由于国家能够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保障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公平地位,并给予民办院校极大的公共财政支持,有力地促进了两者的公平竞争,使整个国民教育都能得到健康、有序地发展。
    当然,国家将民办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体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喜的是,我们的政府已经开始认知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一些地方政府也已开始在这一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2011年10月20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的九个办法。市政府和各个区县,将把公共财政按人头给予民办教育以相应的支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达到30%到50%。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分别达到20%和30%。陕西省政府也在去年12月30日发布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规定,提出从今年开始每年设立三个亿的扶持资金。这些积极的尝试无疑对促进地方民办教育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同时也为国家将民办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体系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阳光和雨露。我们相信,国内生产总值4%的编制预算,公办教育不会独享,民办教育可以心安理得地分得一杯羹。

(《生活新报》2012/3/22 北京民教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 胡锦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