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5日08:50 作者:中国西部网
陕西省政府《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意见》将民办高校统招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升学、就业以及“公务员招考、“大学生村官”选拔、“特设岗位教师”等各种公益性招聘上与公办高等学校享受同等权利。同时陕西省将实施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政府将规范发展营利性民办学校,全力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的发展。《意见》还提出我省将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支持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本科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年度新增招生计划向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高校倾斜,同时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规范管理民办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权秋虎:意见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由省财政拿出三亿元资金,来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这三亿元主要是对民办高校教学科研、和教师的待遇学生的资助来进行支持,这个力度在全国都是空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