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受到政府资助很少,民办高校实际接受社会捐助更是少之又少,学费收入是除学校举办者投入以外的主要收入。以学养学,靠学杂费节余滚动发展的模式是大部分民办高校无奈的选择。因此,改变现行收费政策,实行市场导向的收费政策有利于民办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目前各地民办高校基本上实行“准成本收费”,收费标准为审批制。
这种收费制度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收费标准一刀切,受到政府财政支持的公办高校与自筹资金的民办高校没有区分,但实际上民办高校既要自付教师工资福利,又要不断投入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还要承付各类民办高校享受不到的国家优惠政策带来的费用,办学成本远高于公办院校;二是收费的行政管理体制不顺,由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定价,使得民办高校在收费问题上来自行政部门的阻力比其扶助要大得多。
因此建议对现行收费制度进行改革:一是由按“准成本收费”转变为按“综合培养成本收费”;二是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核定审批收费方式转变为以市场调控为主的自主收费方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提供本地指导性收费幅度,但不决定最高收费标准,民办高校收费高低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由民办高校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知名度高低、办学条件好坏等自行制定学生学费标准。我国即将迎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已不是紧缺资源,一旦学费收高,学生就会选择其他学校;学费收低了,也影响到学校收入,资金正常运转无法保证,不可能出现学费恶意竞争或盲目抬高现象。如韩国在上世纪80年代改变之前的国家控制学费政策,实行私立大学学费自律化,增加了学校投入,学校办学条件也得到改善,学生得到了更好的服务。这对我国民办高校走上“育才生财,生财育才,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有着现实借鉴意义。
(“人民政协网”2011/10/19 南昌工学院董事长 王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