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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带来五大变化

作者:杨老师 点击数:4499 更新时间:2011-01-06

 

  随着上海来沪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多,上海农民工同住子女人数也不断增加,2007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同位子女共约38万,其中2l万余在公办学校就读,另有l7万在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2007年之后,上海面临人口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常住人口年出生数攀升至l 6万以上,此轮出生高峰至少持续到20l6年。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上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面临公办教育资源紧缺、本地区人口出生高峰、农民工子女 学校亟待规范管理等多重挑战。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多次要求:“十一五”期间,上海要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在上海市政府领导下,上海市教委于2008年启动了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2008—20l0)行动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10年秋季开学,全市47.05万名农民工同住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其中33.60万余人在公办学校就读,占总数的71.41%。上海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管理与建设发生了五大新变化。
一、以住宅建设量及常住人口数为基数建设公办教育资源
  上海农民工同住子女80%以上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郊区集镇,这些地区又面临本地农民向城镇集中、中心城区人口导入的压力。这些地区教育资源原来以户籍人口为基础规划,人口的大量导入导致公办教育资源缺量增大。为解决城郊结合部和郊区集镇教育资源不足问题,上海一是要求郊区根据常住人口状况及未来增长情况,重新修订教育资源配置规划,新建公办学校。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管理机制,使各区县教育局主动全程参与教育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环节,使教育公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在规划、建设、交付使用方面“三同步”。据统计,2008—2010年本市在郊区共投入资金103.79亿元,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363所。其中,义务教育学校l 44所,提供约15万个义务教育学位。
二、简化入学条件、放宽班额吸纳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上海于2008年简化了农民工同住子女免费就读的条件,凡能提供父母的农民身份证明、在沪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均可在上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同时要求位于城郊结合部和郊区集镇的公办学校,扩大班额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班额可以突破学籍管理规定40人的限制,扩大至50人。为鼓励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教育部门按实际招收学生人数核定公办学校教师数,下拨公用经费,引导公办学校开展符合农民工同住子女实际的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三、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政府委托其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
在公办教育资源确实不能满足农民工同住子女教育需求的城郊结合地区,将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简易学校经过办学设施改造后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申办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在审批、过程中,市教委提出“办学场地设施达到基本标准,举办者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相应的经济实力,学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生师比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规范的非营利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方案、教育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收费、学籍、招生、教育教学制度”等明确要求。通过这些举措,2008—2010年,全市共审批设立162所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政府向其购买约12万个免费义务教育学位。同时关闭存在安全隐患、办学条件不合格的农民工子女学校100所。到2010年,基本清除了未经审批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现象。对新审批的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市政府给予50万元办学设施改造经费,不足部分由区县予以补足。在此基础上,政府委托这些民办小学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免费就读,并根据学生招生人数给予基本成本补贴。2008—2010年,市、区财政共投入l 0余亿元,用于这些民办小学的办学设施改造和基本成本补贴。
  为不断改善这些民办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2010年,各区县共投入资金2375万元,为全市162所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配备了标准图书室,增配了体育运动器材。此外,市教委还启动了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三年(2010—2012)行动计划,提出到2012年,使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成为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稳定、校园安全和谐、学生健康发展、家长社会认可的学校。
四、中职教育逐步开放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
  为适应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要,上海于2008年起在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开放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人数不断增加,2008年招收1380名,2009年招收2735名,2010年招收4200余人。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数也不断扩大,招生学校从2008年的32所,到2009年的45所,2010年达到50所,招生专业从2008年的72个,到2009年的147个,2010年达到202个。凡进入中职校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均享受本市中职校 学生的资助政策,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同时,正在积极探索实施农民工同住子女完成中职后继续就读高职的办法。
 五、采用有力措施适应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和看护的需求
  在学前教育进入新一轮入园高峰的情况下,上海随迁幼儿也在不断增多。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将通过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等,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资源举办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民办三级幼儿园,同时以街镇为单位,鼓励农民工集聚的村镇或大量招收农民工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园舍资源,设立学前农民工同住子女看护点,逐步建立全市常住适龄幼儿学前教育和看护的全覆盖。
  下一步,上海将进一步扩大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组织公办学校开展符合农民工同住子女实际的教育教学方法研究。大力推进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工作,全面实施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逐步加大政府基本成本补贴水平,不断改善学校设施设备和办学条件;加强这类民办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如强这类民办小学年检、督导、评估的有效统整,开展办学绩效评估工作。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人数。大力推进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引导区县加快审批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三级幼儿园,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学前教育看护点监管工作,实现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及看护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