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地促进本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副市长沈晓明的指示,市教委组织了由民办教育处、基础教育处、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民办教育研究所四家单位共同组成的“对区县贯彻落实市第二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调研”的调研小组,调查各区县民办教育情况。在10月12日到21日期间,调查小组对全市18个区县教育局分管民办教育的副局长、科长、专管员进行了专访,与全市65所民办中小学学校校长代表进行了座谈。
在调研过程中得知,第二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后,我市各区县陆续出台了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基本做到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全部纳入对口的行政和业务管理部门,民办中小学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如卢湾区教育局长亲自给民办学校颁发“教育质量信得过”称号。
为了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全市绝大部分区县已设或正在筹设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普陀区每年从区财政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万的扶持经费。徐汇区教育局将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学校校舍改造和设备统一更新,两年内已经投入约1.3亿。嘉定区从2005年起就设立“嘉定区民办教育扶持和奖励基金”,列入财政预算,2005-2007年,每年下拨500万元,2008-2009年,增加到每年600万元,已连续5年共拨款2700万元对区内民办学校进行补贴。浦东新区则从2006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
对收费标准低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拨款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全市共有11个区已实施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如嘉定区2010年的补贴标准为,小学1450元/人年,初中1650元/人年,高中1450元/人年,幼儿园1250元/人年。闵行区按小学每生1400元/年,初中每生1600元/年,高中每生1750元/年的标准,对民办中小学实行经费补贴。闸北区也将从今年起对民办小学发放生均1200元、初中1500元的公用经费。
为缩小民办学校教师在退休后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差异,23所民办学校已在2009年试行教职工年金制度。今年,在市民办中小学协会的大力推动下,更多的学校已经制定了本校实施年金制度的方案。
各区县在一手抓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同时,也一手抓规范管理,对民办中小学开展教育教学、资产使用、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推动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普陀区通过会计结算中心、会计事务所和资金专户对民办学校财务进行不同角度的监管,提高学校财务运作的透明度与规范化。浦东新区还进行了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的制度设计。
调查发现,我市部分区县的民办中小学已经成为家长择校的热门学校。一些学校以其一贯的教育质量与特色发展,成为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品牌学校,逐步走上一条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调研中也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少数区县尚未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个区县没有实施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在一些基层业务主管部门,观念上还不能做到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目前,协会正在参与调研报告的撰写,就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形成后将上交给沈晓明副市长及市教委。
(本文由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何金辉供稿)